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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地板面层施工工艺及检测标准

信息来源:floorb2b.com   时间: 2014-01-15  浏览次数:5962

       竹地板面层施工工艺及检测标准

  【解答】1、适用范围:本内部施工工艺及检测标准适用于晶宫装饰公司所有在建的室内地面的竹地板面层的施工。

  2、施工准备

  2.1材料

  2.1.1原材料主要有竹地板、胶粘剂、木方、胶合板、防潮垫。

  2.1.1.1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质和铺设时的木材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大于12%,竹地板应经严格选材、硫化、防腐、防蛀处理,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LY/T1573的规定。木方、垫木及胶合板等必须做防腐、防白蚁、防火处理;胶合板甲醛释放量不大于1.5mg/L.

  2.1.1.2胶粘剂:按设计要求选用或使用地板厂家提供的专用胶粘剂,容器型胶粘剂总挥发性有机物不大于750g/L,水基型胶粘剂总挥发性有机物不大于50g/L.

  2.1.1.3原材料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齐全。

  2.2主要机具:电锤、手枪钻、云石电锯机、曲线电锯、电刨、磨机、带式砂光机、手锯、刀锯、钢卷尺、斧子、钳子、扁凿、刨、钢锯。

  2.3作业条件

  2.3.1材料检验已经完毕并符合要求。

  2.3.2竹地板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及隐蔽工程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隐蔽验收合格。

  2.3.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可采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

  2.3.4操作工人必须经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5熟悉施工图纸,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3.6作业时的施工条件(工序交叉、环境状况等)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2.3.6.1地板施工前,应完成顶棚、墙面的各种湿作业,粉刷干燥程度到达80%以上,并已完成门窗和玻璃安装。

  2.3.6.2地板施工前,水暖管道、电气设备及其他室内固定设施应安装油漆完毕。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弹线木龙骨安装防蛀、防腐处理基层析安装地板铺设地脚线安装油漆验收

  3.2操作方法

  3.2.1技术交底:对施工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及应急措施等进行交底。

  3.2.2楼板基层要求平整,有凹凸处用铲刀铲平,并用水泥加108胶的灰浆(或用石膏粘结剂加砂)填实和刮平(其重量比是水泥:胶=1:0.06)。待干后扫去表面浮灰和其它杂质,然后用拧干的湿拖布擦试一遍。

  3.2.3在现场对竹地板进行挑选分堆。然后进行竹、木地板油底漆工作(油漆工艺请参见本工艺标准相关章节)。精选时可分为二堆,即深色、浅色各为一堆。然后根据各堆的数量,自行设计布置方案进行试铺,待方案经设计师或业主确认后开始铺设地板

  3.2.4安装木龙骨基架

  3.2.4.1木龙骨基架截面尺寸、间距及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2.4.2木龙骨基架应做防火、防蛀、防腐处理,同时应选用烘干料。

  3.2.4.3先在楼板上弹出木龙骨基架的安装位置线(间距300mm或按设计要求)及标高,将木龙骨基架放平、放稳并找好标高,用膨胀螺栓和角码(角钢上钻孔)把木龙骨基架牢固固定在楼板基层上,木龙骨基架与楼板基层间缝隙应用干硬性砂浆(或垫木)填密实,接触部位刷防腐剂。当地板面层距离楼板高度大于250mm时,木龙骨基架之间增设剪刀撑,木龙骨基架跨度较大时,根据设计要求增设地垄墙、砖墩或钢构件。

  3.2.4.4木龙骨基架固定时不得损坏楼板基层及预埋管线,同时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的缝隙,表面应平整,当房间面积超过100㎡或长边大于15m时应在木格栅中预留伸缩缝,宽度为30~50mm.在龙骨上铺设防潮膜,防潮膜接头应重叠200mm,四边往上弯。隐蔽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3.2.5铺设基层板:根据木龙骨基架模数和房间的情况,将木夹板下好料将木夹板牢固钉在木龙骨基架上,钉法采用直钉和斜钉混用,直钉钉帽不得突出板面。采用整张板时,应在板上开槽,槽的深度为板厚的1/3,方向与格栅垂直,间距200mm左右。木夹板应错缝安装,每块木夹板接缝处应预留3~5mm间隙,同时木夹板长边方向与实木地板长边方向垂直,木夹板短边方向接缝与木龙骨基架预留伸缩缝错开。自检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3.2.6铺实竹地板(素板):从墙的一边开始铺钉企口竹、木地板,靠墙的一块离开墙面10mm左右,以后逐块排紧。不符合模数的板块,其不足部分在现场根据实际尺寸将板块切割后镶补,并应用胶粘剂加强固定。铺设竹、木地板应从房间内退着往外铺设。竹、木地板面层接头应按设计要求留置。当房间面积超过100㎡或长边大于15m时应在竹、木地板中预留伸缩缝,宽度为30~50mm,安装专用压条,位置按设计要求或与地板长边平行。

  3.2.7刨平磨光:需要刨平磨光的地板应先粗刨后细刨,地板面层在刨平工序所刨去的厚度不宜大于1.5mm,并应不显刨痕;面层平整后用砂带机磨光,手工磨光要求两遍,第一遍用3号粗砂纸磨光,第二遍用0~1号细砂纸磨光。

  3.2.8铺实竹地板(漆板)

  3.2.8.1从靠门边的墙面开始铺设,用木楔定位,伸缩缝留足5mm-10mm.应在地板宽度方向、靠墙边处用①收边压条去掉局部泡沫垫,在地面和地板背面分别粘好收边压条,使用收边压条在墙边固定地板;②用5cm-2cm三合板,局部用防水胶粘接固定地面。③四周用压缩弹簧或聚苯板塞紧定位保证,四周有适当的压紧力。

  3.2.8.2地板槽口对墙,纵成榫接成排,随装随锤紧、务必第一排拉线找直,因墙不一定是直线,此时再调整木楔厚度尺寸。整个铺设时,榫槽处均不施胶粘接,完全靠榫槽企口啮合,榫槽加工公差要紧密,配合严密。最后一排地板不能窄于5cm宽度。其不足部分在现场根据实际尺寸将板块切割后镶补,并应用胶粘剂加强固定。若施工中发现某处缝隙过大,可用专用拉紧板钩抽紧。

  3.2.8.3竹地板面层接头应按设计要求留置。当房间面积超过100㎡或长边大于15m时应在竹、木地板中预留伸缩缝,宽度为30~50mm,安装专用压条,位置按设计要求或与地板长边平行。

  3.2.9卫生间、厨房与地板连接处建议加防水胶隔离处理。

  3.2.10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管道、柱脚等情况,应适当的进行开孔切割、施胶安装,还要保持适当的间隙。

  3.2.11竹地板铺设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后进行收边压条及踢脚线安装。

  4、质量标准

  4.1主控项目

  4.1.1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资质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木龙骨基架)、垫木及胶合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1.2木格栅(木龙骨基架及基层板)安装应牢固、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4.1.3竹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4.2一般项目

  4.2.1竹地板品种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面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2.2面层缝隙应均匀、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3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4.2.5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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