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告上法庭。明星代言涉嫌虚假宣传已非新鲜话题。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明确,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各大地板企业在选择明星代言的时候还需加强各方面的防范措施。
明星代言风火热
有关专家在论及明星代言利弊得失时指出:过去,请明星代言最多的是家电、酒类、服装化妆品等行业,如今橱柜、地板、水管等也加入了明星代言行列。请不请明星,似乎成为判断一个企业是否有实力的依据。有企业无奈地表示逼上梁山了,不请不行。受明星代言的“广告效应”影响,一些规模不上档次的小型企业也向明星代言伸出了橄榄枝。一位中小型地板企业老板曾表示,企业的资金实力不够,我们只想花80万元用明星的照片贴到经销商的店铺门口就够了,这样方便我们招商。
企业蜂拥请代言人,由于明星资源有限,请的企业又多,明星代言费自然也水涨船高。一位不愿透露身份营销协会资深人士常称,十几年前一线明星的代言费在30 万元左右。近年来,随着各行各业争相请代言人,而优质明星资源明显不够,明星代言费少则几十万,多则过千万元。但是明星代言并非盲目,对于部分虚假宣传还需慎重。
虚假广告代言明星难免责
明星代言涉嫌虚假宣传已非新鲜话题。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明确,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提出了“连带责任”的概念,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而修改前,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仅规定了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修改后,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增加了个人,即包括代言广告的明星。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解释说,这就让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涵盖的范围更广,对包括代言明星在内的自然人都加强了约束力。他表示,只要是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消费者起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代言人都有法可循,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追加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