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艺术馆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3-08-19 到 2013-09-02
招标单位: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吉林 长春市
详细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群众艺术馆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吉林市群艺术馆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消防改线、外墙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2.2 工程建设地点: 船营区北京路2号。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2.4 计划开工日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 近年具有类似规模 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相关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资格证书 。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3.5 外阜施工企业还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工程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 800元 ,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 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地板网期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闫雪松
电话: 0432-6240123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 王凯昕 张金月
电话: 0432-62118999